臺大法律系 陳冠甫 心得分享


發佈於 1506929473

  為什麼選擇 法律 系?

選擇就讀法律系,對我來說,算是一個合理又荒謬的選擇。

 

  數理小天才

國小的時候,因為很喜歡推理問題加上從小在家裡的書店幫忙,所以算是對數字和邏輯相較於同齡的小朋友有一定的掌握度,加上堂哥是國中數理資優班的學生,我很早就開始接觸所謂的資優數學,然後也有幸在幾個小朋友的數學競賽中拿了一些獎,國中也如願考上數理資優班。後來考上建中,我也因為對生物的熱愛,報考了中研院的生物資優人才培育計畫,僥倖也給我考上了。所以到了選組的時候,似乎沒有懸念地畫上了「第三類組」。

看到這邊,很多人應該難以想像現在的我竟是待在台大幾乎最少數學相關課程,甚至更碰不到生物相關知識的法律系。因為這些升學的經歷,讓我的選擇看起來荒謬。

 

  小時了了,大未必佳

事實上,我從國小、國中開始,就對國文、歷史兩個科目,有著濃厚的興趣,而在建中這個人才濟濟的地方,我漸感我在數理方面的優勢慢慢流逝,周遭每個腦袋瓜都像是台超級電腦,運轉起來完全不輸給我這個在特教體系下栽培許久的傢伙。然而,我在國文科的表現,卻異軍突起,在作文得到幾個國文老師肯定之後,我找到了成就感,而國文課裡頭的故事似乎也比鑑結角度錙銖必較的化學結構更吸引我,國文也因此成了我的拿手科目。

對於這樣的轉變,我開始感到困惑,因為一直以來,我在化學科的表現就十分慘淡,物理雖然不至於無法理解,但題目做的太少,導致實戰經驗不足,而且考前每每基於不想有被當的紀錄都會集中火力去搶救化學科,所以結局就是兩科都壓線過關,但都欠缺紮實的基礎。

然而綜觀大學指考各系的採計科目,凡有我所愛的生物的,鮮少有不看物化成績的,於是我開始萌生轉組的念頭。但我太喜歡我們這個瘋癲幽默的三類班了,所以我的計畫變成利用學測去拚最後一次上醫科的機會,若沒成功,便留原班自修一類組的科目,在指考模擬考時,報考一類組。

其實我並算不孤單,班上跟我一樣「在三類組混不下去」的人還有四個,於是我們一起在老師的安排下,在班上同學上物化的時段,到一類組的班級旁聽歷史、地理。由於本來就有興趣,所以讀起來比起原先枯燥的物化有效率許多。

 

  蒙眼的正義女神

此外,高二那年,母親發生一起小車禍,卻對我們家影響深遠。撞傷媽媽的是一個趕著上班的臨時工,被機車車體壓傷後,母親的腳必須進行長時間的復健,當然也意味著無法久站、無法工作,以及無法照料家中大小繁雜的家務。加上家裡的經濟狀況本來就不優渥,此時頓失一筆薪水,又多一筆醫療開銷,再加上媽媽對病情的悲觀,家中陷入一陣愁雲慘霧。

然而,雖然車禍的過失明顯在於肇事的臨時工先生,但我的父母卻不願為難生活已經很辛苦的他,所有開銷由我的父母自己扛起。那時的我,除了對爸媽這樣的行為感到佩服,也留下了一個懸問當一起事故發生時,如果肇事和受害者兩端都是經濟狀況不佳的家庭時,是否意味著必然該犧牲其中一個家庭,來為這樣的不幸負責呢所謂的「正義」究竟是什麼模樣?

 

  THE FINAL DECISION

 

從小對於邏輯和推理的熱愛,佐以文科上的表現,最後加上車禍事件的催化,我對於自己的志向漸趨明顯。加上我是個外向喜歡和人互動的人,由於熱愛說話,對於電視裡法庭上激烈的鬥智攻防有著一定的嚮往,於是我訂下目標--運用我的能力和特質去這個社會規範的殿堂去闖蕩一番。

 

  我喜歡當初的選擇嗎?

 

進法律系到現在三年多了,我一直都沒質疑過當初的選擇。因為我一向秉持著「選我所愛,愛我所選」的信念去對自己人生下決斷。

指考成績剛出來時,因為國、英、數乙三主科的分數還不錯,社會三科表現也算是中規中矩,所以參酌採計科目總分對應的名次區間,理論上一類組各系都能選擇。這時,媽媽一來因為擔心我的先天性高度近視會因為整天盯著小小的法典背法條而吃不消;二來覺得讀商畢業的收入和生活品質較為穩定,所以一度勸我改讀商業相關的系別,例如管理學院的財金系。當然我了解媽媽的疑慮,但我想當我的目標明確是要去追求在法律這樣制度面的改革的時候,薪水的多寡就不是一個最重要的考慮。所以我還是堅持了自己的決定。

進入法律系之後,對於「正義」有了更多面向的想法,看到了許多比起母親的車禍案件還叫人震撼的案件,也在教授的帶領下展開對於現行實務運作方式的反思。

因為給予一個人正義的同時往往代表著對於另一個人的不正義,因為資源有限,所以怎麼去追求一個適切的平衡點,正是我們所學該發揮的場域。

或許現在去看這個詞彙,比起大一剛進來時意氣風發、滿腔熱血時所看到的模樣,更顯模糊,但我知道我正在追尋他的路上,而周遭的朋友們也是,所我們並不孤獨也不後悔。

 

  法律人的特質

 

法律,對於所有高中畢業生來說,都是一門嶄新的科目。

法律的學習,首重邏輯。當然邏輯不會是全部,還有價值的衡量以及對社會上這些有血有肉的人群們的了解和觀察,但是如果沒有縝密的邏輯,就無法有效地說理服人,更會讓價值判斷流於主觀和民粹。

一直以來,社會大眾對於法律系學生的印象就是抱著法典整天背條文的書呆子,每每別人知道我讀法律系之後,都會問我被法條會不會很無聊這類的問題。事實上,我們除非準備研究所考試還有律師、司法官的資格考試,因為不得參閱法典,所以得去記憶一些常用法條外,我們是不太刻意去背法條的,往往是因為幾條重要的法條太常引用,在不知不覺間就記起來了。

此外,法律系學生還有一個特質顛覆我們以往的想像,就是些年輕的法律人其實很關心社會的脈動,並且對於社會中的受壓迫者有著許多關懷和充沛的正義感,這些初接觸法體系的年輕靈魂願意為了受壓迫者挑戰、衝撞現行體制,其實難能可貴的。我們被教導要擁有批判的思維,不能對於權威的學說或者體系就只是服膺並解釋,這樣的思考,才是法律體系成長漸趨完善的動力。

 

  台大法律系近年來的改革

 

法律學院自98學年度起,自徐州校區的法社學院搬回總區,所以我們的系館算是台大總區中數一數二新的,擁有獨立的兩棟系館和美麗而獨享的法學院院區。周遭的生活機能良好,在院區內即有地下室的自助餐,還有一間7-11

另外,法律系今年起對於學生的必修學分數有大幅地調整,從以往吃重的150學分降到台大各系的平均128學分左右。這對於學生修課的自由度有大幅的改善。

值得注意的是其實法律系底下所分出的三組其實在修課規定中相差不大,主要必修課也往往是三組混著一起上,只是憑個人喜好或時間安排,由系辦提供的兩位教授中做選擇而已。所以我們往往笑稱選組只是選班選同學罷了

 

  如果有一位學妹告訴你她十分想要念 法律系,你會對他說什麼?

 

誠如我在前面所說,法律的學習十分仰賴邏輯的推演。然而比較可惜的是,台大法律在必修課程的安排中,比較沒有照顧到這一塊。所以會建議以法律系為目標的學弟妹能自己涉獵一些這方面的書,並且在日常生活中多運用,甚至可以透過和同學們在當前社會議題上對話來發現自己邏輯的漏洞。

 

另外,因為法律系的原文書大都是中文的,所以在大學四年,鮮少碰觸到英文的狀況下,通常英文能力會急速下降,建議如果能在升學考試完的暑假,打鐵趁熱參加檢定考試,會是一個不錯的策略。

 

最後,因為法律的教科書,為了精簡字數,多半使用稍微偏向文言的用字,並且夾雜多重否定的句型。所以及早開始接觸這一類型風格的書籍是好的,當然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觀看法院作成的判決,這樣的準備工作將有助於提升將來閱讀教科書或者作答申論題的速度和技巧。


姓名:陳冠甫

校系: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 財經法學組

入學年度/預計畢業年度:2010 /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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